作业布置、批改与评讲的要求和检查
作业布置、批改与评讲的要求和检查
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延续和深入,是促进学生加深、加强对知识的理解并将其转化为能力的重要途径。批改作业是教师的常规工作,是教师收集、了解教学反馈信息的重要手段。为促进教风、培养学风,依据一般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作业布置要求
1、每学期第一次布置作业时,要向学生宣布作业规范、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①作业本封面必须对应填写“学科名称、学生姓名、班级、学号、教师姓名”。
②同一学科如有多本作业本,则必须在学科名称后面写明“作业本(X)”。
③交代科代表登记每次作业的布置日期、星期如“
④作业书写要清楚、规范。
⑤独立完成、按时上交,遇有不懂处要及时向老师或同学请教。
2、作业布置要符合教学大纲及教材要求,要符合国家减负要求。
3、作业布置要注意基础性、典型性及巩固性,充分发掘教材习题的训练价值,重点应放在基础训练和知识技能训练上。
4、根据任教班级学生实际,向学生布置的作业要题量适当,难易适度,体现分层教学,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完成作业的主动性。
二、作业批改要求
1、任课教师要亲自批改学生作业,不能让学生代为批改。
2、各科教师每周批改作业次数不得少于下列标准:
科目 | 高一 | 高二 | 高三 | 初中部 |
语文 | 2次 | 2次 | 2次 | 2次 |
数学、英语 | 3次 | 3次 | 3次 | 3次 |
政、史、地 | 文班1次 | 文班1次 | 文班1次 | 1次 |
物、化、生 | 理班2次 | 理班2次 | 理班2次 | 2次 |
音乐、美术 | 1—2次 | 1—2次 | 1—2次 | 1次 |
注:①高三专业集训阶段、高初三复习阶段例外;其它年级期中、期末复习阶段例外。②一次试卷批改可等于两次作业批改。
3、及时批改,一般应在下一堂上课前批改完毕并下发和讲评,注明批改的日期。杜绝批改拖拉,禁止集中批改。
4、批改作业一律用红笔,原则上要求全批全改、详批详改,提倡面批面改。
5、对每次作业结果要作评价,不能只有一个“阅”字;评价方式可以不拘一格:100分制、10分制、ABCD制、优良中差制等均可;如下评语则要书写工整,通顺、恰当。
6、要用统一的符号标注对错,指出错误处并要求订正;对于有“正、误”区分的练习,必须有准确的判定(可以灵活,不一定都用“√”“×”);对于文字性表述或创作创造性的难以用“正误”来判断的练习,可结合上述“4”中评价方式作出恰当评判。
7、学生作业若有错误,则下一次作业批改时,要首先检查其订正情况。
8、每次作业要在登记本中作登记,登记结果纳入平时成绩考核。
9、对不交作业学生要及时找其谈话、教育;对经常不交作业者,要与班主任联系,必要时与家长联系;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者,可报学校处理。
三、作业评讲要求
1、评讲作业应及时。在下一次上课前或课外时间作及时分析、讲评。
2、评讲作业要有效。反对对答案式评讲;个别学生的问题最好能个别讲评;但对学生完成作业中所暴露出来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要做重点讲解——讲出解题思路和技巧,教给学生做题方法。
四、检查方式和考核
1、作业批改实行每周学科组、教研组活动定期检查和不定学生(5--10人)由各班学习委员随时收集作业本到教务处进行抽查的办法。
2、作业批改数量不足者,每缺一次扣2分,并累积计算。
3、作业批改中只有年、月、日的视为未批改,责令改正并按次数扣分,每次1分。
4、检查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5、批改次数达到或基本达到上述次数和详略要求,可以得“优秀”、“良好”等级;反之,如批改次数相差甚远或不批改作业者以及批改质量较差者其等级为评“中”或“差”。
6、检查结果纳入学月常规考核:结果为“中”、“差”者,当月工作常规考核分别扣1分和2分。
7、个人考核结果与年级考核挂钩,与其本人学期、年度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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