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教育助学金的实施细则

2017-06-08 11:41:15 admin 48

奖学金、教育助学金的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证国家、省、市县财政下拨的国家助学金和政府奖学金及时地发放给学生,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我校奖学金、助学金类别

1、升学奖学金

2、国家彩票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

二、各种奖学金、助学金资助对象

具有双流县正式注册学籍的我校高中在校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无违纪处分记录、不抽烟酗酒、不玩手机、符合中学生行为规范。

6、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低保家庭学生;烈士或生活困难的一级伤残军人家庭的学、孤儿;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子女正常学业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

四、各级奖学金、助学金名额分配办法:

1、升学奖学金,每年学校根据新生入学中考成绩,评选出获奖学生,并张榜公示。

2、国家彩票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每学期开校初,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资助名额,根据学校发展状况、在校生规模、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等,确定本学年助学金和奖学金人数,分配到各年级。

五、各种奖学金和助学金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情况初审后报年级

2、年级部根据名额统筹评审,确定受助名单报德育处

3、德育处统计好受助学生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并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六、本实施细则由双流艺体中学解释。

 

双流艺体中学德育处

 

 

移动电话
课程介绍
学校位置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