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守则

2017-06-08 11:53:50 admin 208

校园安全守则

为让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就是生命”的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特制定以下安全守则:

一、校舍的管理与维修和使用:

1、校舍管理和维修工作,由总务处的同志负责,要根据房屋大修、中修和小修的分类和周期要求有计划地检查维修。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排除;一时不能排除的要停止使用。

2、在校舍的使用方面。

⑴、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⑵、各班班主任要教育学生上、下课时在楼梯上不能拥挤、打闹、嬉戏,要有秩序地慢上、慢下、轻上、轻下;早操、课间操、集会结束后,要在班主任的统一组织下,有秩序地单向上、下楼,先下后上,不得拥挤;课间操和白天放学时,上课的任课教师要组织好学生下楼,不得拥挤;下晚自习前5分钟,各楼层管理员应及时打开路灯,如遇停电,则应在楼梯拐弯处点上蜡烛或其它照明设施,值周教师和班主任,应在相应楼层做好安全指挥工作。

⑶、学生擦玻璃时,不得立在窗台上,应将用具加长,站在地面上擦拭;课间休息时,不能将身体伸出窗外,以免被楼上掉下的物体砸伤,更不能翻越窗户,从一间教室进入另一间教室。学生不得站在教室靠墙外边,以免被楼上掉下的物体砸伤。

⑷、学生不得翻越围墙、大门,违者后果自负。

二、道路交通安全:

1、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右边行走。

⑵、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必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⑶、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道口的护栏。

⑷、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2、乘车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

⑵、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⑶、如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三、学校及公共场所防火:

⑴、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品进校。不抽烟,不玩火。

⑵、用过的废纸,旧书本等,不要随便乱烧。如非烧不可时,也要由成人专门负责看守,等余火完全熄来后再离开现场。

⑶、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要在专门库房存放,随用随领,用完即清理,不要在现场存放,更不能允许学生私自存放。

⑷、注意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完后要切断电源。不乱摸、乱动课室、宿舍等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开关、插座等。不准私自拉设电线、电灯、插座,不准在校内任何地方用火用电煮食、取暖。

⑸、伙房、锅炉房、库房、实验室要按照有关防火规定使用。

⑹、外出或劳动中,坚决禁止学生在山林玩火。

⑺、中小学生不能直接参加灭火。如遇火灾,最重要的是尽快设法脱离危险,撤离火场,然后报警或通知周围的成年人灭火救人。

四、劳动和集体活动的安全注意事项。

1、劳动卫生保护工作。

⑴、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参观学习时,家长和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强调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做好组织管理,要在专人带领下进行工作,要在指定范围内活动,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危险地区,不得动用任何设备、设施、工具、工件、材料等。

⑵、学生劳动,应事先详细检查了解劳动场地与环境的安全情况和劳动工具、设备的状况,消除事故隐患,家长和带队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劳动安全教育。

⑶、不宜组织体弱多病的学生参加过重的体力劳动;女生在生理周期期间应适当安排休息。

⑷、学生不得接触有毒、有害、高温及特种作业。

⑸、不得组织学生加班加点搞生产劳动竞赛。

⑹、中学生不得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

⑺、学生不得下塘下河洗澡。

⑻、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春游、秋游或野炊。

2、防止触电事故。

⑴、家长和教师必须先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学生要听从指挥,未经许可,不能接近、触摸电源和电器。

⑵、不要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外壳,更不能在电线上晾衣服或悬挂物体,或将电线直接挂在铁钉上。

⑶、发现绝层损坏的电线、灯头、开头、插座等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请电工检修,切勿乱动。

⑷、学生不得在配电房、变压器周围逗留,更不能攀、爬变压器,不得把其他物体抛向变压器及配电房内,不得乱动电气设备。

⑸、万一遇有电气设施引起的火灾,要迅速离开并请成人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⑹、发现有人触电时,要先呼救并请成人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再采取其它抢救措施。

⑺、总务处要每月对所用有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3、防止落物伤害事故。

⑴、学生不得进入建筑工地,若确需进入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道路行走,必须戴安全帽。

⑵、起重、装卸、吊运物品的下面严禁站立,通行。

⑶、各班不得将花盆放在窗台上。

⑷、不得站在房屋墙外边,以免被楼上掉下的物体砸伤。

五、体育活动的安全预防:

⑴、体育教师必须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注意的事项。

⑵、体育教师要与医务人员密切配合,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

⑶、体育教师要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和设置警示标志。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和规则。

⑷、学生上体育课,教师要指导他们做好准备和整理活动,避免肌肉、韧带拉伤,坚决杜绝“放羊式”体育课的出现。

⑸、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时,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如团徽)、别针、小刀和其它尖利或硬质物体,女生不得穿高跟鞋、男生不得穿皮鞋,要穿运动服或无跟的软底鞋。

⑹、体育活动要严密组织,严格纪律。

⑺、体育设施必须安装牢固。

⑻、学生不得攀爬有关体育设施,如:篮球架等。

六、加强商店、食堂的安全工作。

常言说:“病从口入”,因此同学们一定要注意饮食卫生,学校有关人员对商店、食堂卫生全权负责。

⑴、总务处的有关同志要负责监管商店、食堂的卫生工作,所有餐具要定期消毒,防止集体中毒事件和不卫生事件的发生。

⑵、各班要教育学生在指定的食堂就餐区就餐(包括吃其它食品),不得乱喝冰水、乱吃冰棍,乱吃零食;不得在校外达伙食。

⑶、商店的商品必须安全。商店不得经营对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有安全隐患的商品。

七、学生首见首闻报告制

1、凡本校学生,如在校内听到或见到不良倾向的苗头或现象,除了及时劝阻外,应立即报告。

2、在一般情况下,应报告班主任老师;遇特殊情况,如班主任老师不在,应报告年级主任,情况比较严重的,还应报告德育处,直至校长室。

3、奖惩办法:及时报告者,在《德育量化考核》中加分并给予表扬,知情不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直至必要的处分;如报告者要求保密,则给予保密。

4、“不良倾向的现象”,指的是已经发生的事,如打架;“不良倾向的苗头”,指的是还没有发生,但可能发生的事,如打架的计划(某同学准备叫某同学去打某同学)等。严禁打架。双方都动手,都要处分,先动手的从严处分。严禁打群架。为首分子从严处分,如有校外人员参与,还将向派出所报案处理。严禁同学中“老大”等类似“黑社会”的称呼,有此称呼者,将立即进行调查并给予处分。

5、“不良倾向的现象或苗头”,主要指打架、偷窃、玩游戏机、电脑、赌博、等一切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纪校规的事,还包括校外人的可疑行为等。

八、加强学生管理,以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1、宿舍的安全防范。

⑴、、不准在楼道内追逐,嬉戏打闹,更不允许爬越阳台围栏和后窗。严禁跳楼梯、爬栏杆、翻围墙。

⑵、学生晾晒衣服时,不得爬上阳台上的栏杆,不得立在窗台上,应将用具加长,站在地面上晾晒,以防不测。

⑶、夜晚有人来访,不要轻易开门接待。对陌生人绝对不能开门。

⑷、假期不能回家的学生,应书面申请,家长同意,班主任批准,并按规定就寝。

⑸、夜晚到室外上厕所,一定要穿好外衣,找同伴一起去,如遇到坏人应全力呼救,并进行自卫,最好不要单独一人上厕所。

⑹、宿舍内一旦遭到坏人袭击,不要害怕,要大声呼救,以获来人救援。

⑺、学生应按时就寝,不得在宿舍内打牌。生活指导教师和班主任要及时深入宿舍,查询。生活指导教师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⑻、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点蜡烛,不得在床上打闹。

⑼、周末回家,学生要结伴而行,遇到不坏好意的人挑逗或侵害要高声呼救。如果四周无人,又来不及逃脱,要设法其周旋切不可鲁莽与罪犯搏斗。

2、未到校门开启时间不准在校门口聚集,更不准追逐打闹

3、不管上什么课,学生、老师不能随便缺席、离场。每节课都要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并及时查明缺席的去向及原因。学校集会,大型活动,做操,放学或遇有紧急情况,班主任及班级随堂上课教师要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凡住校生不得在外租房,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寄宿亲戚家,如确需在亲戚家留宿者,须提供家长书面安全保证书并经班主任批准报学校备案方可。

5、为了提高通校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通校学生家长的监护责任,所有通校学生家长均须每期向班主任特别提供学生安全保证书,并坚持天天接送学生。女生不得进入教师寝室。否则一切事故后果家长自负。

6、各班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本守则,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并制定出本班的安全管理细则。

 

双流艺体中学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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