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主任职责

2017-06-08 11:12:10 admin 26

教务处主任职责

教务主任是校长和分管副校长领导教学工作的主要助手。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贯彻教育部颁发的教学计划及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实施意见、组织管理全校的教学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教师学习和贯彻《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九年义务制教育法》等指导性文件。贯彻执行学科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以及有关教学工作的指示,制定实施学校的学期和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协助校长聘任教职员,并安排分配他们的工作任务、落实岗位职责、审查教研组计划、检查总结教学工作。

2、组织管理教学工作、制订教学常规、教学评估细则。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的执行,领导教研组工作,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协助校长考核所属教师和职员的工作情况,随时听课、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按(期中、期末)分别召开部分教师和学生家长座谈会,了解教学情况、教学效果,帮助教师不断改进教学,督促各教研组开展第二课堂和课外活动。注重调整课业负担,加强课外体育锻炼,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3、组织管理教务行政工作。组织教务处、图书馆、实验室、文印室等部门建立岗位责任制,建立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检查、督促、认真贯彻执行。组织教务员管理学生的学籍、招生、编班、考勤、成绩考核、升留级、休学、转学、毕业等项工作,并分别建立学籍档案。组织教务员编制课表、作息时间表、及时安排课表、调课、代课、外来人员听课、填报各种报表。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学校综合档案室完成初高中毕业生档案。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图书馆、实验室、文印室的工作。

4、组织教师业务进修、检查进修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培养青年教师工作。抓好高初中毕业班工作。

5、承办校长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教务、教学等方面的工作。做好自己的分管工作、共同完成教务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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