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班集体评选制度

2017-06-08 11:41:10 admin 79

优秀班集体评选制度

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文明素质,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工作。班级是学生学习、生活的最重要的集体,建立良好、文明的班风,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作。为了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班风、团风的形成,学校决定每学期在全校各班级开展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并作为今后学校德育的常规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道德好

1.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立志建设四化,做“四有”新人。

2.团结友爱,奋发向上,求实进取,班级精神面貌好。

    3.尊敬老师,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关心集体,助人为乐,主动为集体、为他人多做好事。

    4.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思想、行为作斗争。

    (二)学习风气好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风气。

    2.专心听课,勤于思考,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

    3.认真按时完成各科作业,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努力改进学习方法,提倡创新学习;各科平均成绩提高较大,分化面小,后进生学习有明显进步。

    (三)纪律秩序好

    1.课堂纪律好,没有干扰课堂纪律、妨碍教师讲课的现象。

    2.集合、集会,做到快、静、齐。

    3.基本没有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班级出勤率高。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教育,主动制止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

    (四)清洁卫生好

    1.个人卫生习惯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果皮。

    2.教室和公共区域干净整洁,美观大方,保持良好。

    3.绿化美化环境等各项义务劳动参与率高,成绩突出。

    4.注意用眼卫生,认真正确做好眼保健操,防止近视眼措施落实,近视眼新发病率低。

    (五)课外活动好

    1.认真做好课间操,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体育合格。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课外文艺、科技活动,成绩突出。

    3.主动开展班级的课外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良好。

    4.班会和团、队组织活动时间落实,参与面广,效果良好。

    (六)干部工作好

    1.班委会和团队组织的骨干作用突出,积极开展工作,成绩显着。

    2.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以身作则,带头作用好。

    3.积极搞好本职工作,主动协助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织、开展好各种教育、教学和文体活动。

    4.联系群众,关心同学,作风民主,工作方法较好。

    二、评选及奖励办法

    1.先进班集体评比含三部分:班级学期内期中、期末成绩汇总占40%;班级学期内各月常规考核结果汇总占40%;班主任工作情况占20%。

    2、校团委每学期末做汇总评比表,评选出本学期双流艺体中学先进班集体,报学校德育处审批后,由学校表彰奖励。

双流艺体中学德育处

考试纪律制度

第一条 考试准备: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缺席、不早退;

2.按照学校教务处或年级的安排上课或者自习,每堂考试提前15分钟到考场;

3.保持学校公共场所的卫生,不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等;

4.文明休息,不大声喧哗,不在校园内闲逛;

5.注意饮食卫生等安全;

6.每堂考试前准备好相关考试用品,不得在考试期间随意向他人借用。

第二条 考试过程:

对于每场考试,考生必须做到:

1.开考铃响后,迟到30分钟者,取消本学科考试资格;

2.开考后,认真独立完成答卷,不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3.如对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有疑问,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4.考试过程中不得随意上厕所;

5.不得提前离开考场,考试结束铃响后,立即停止答题。

第三条 考试结束

按照考试要求,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待监考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考场;

将考试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理完毕后迅速回到本班教室;

提倡考试结束后不对答案;

回到班上听候本班班主任安排,上课或者自习。

第四条 考生违纪认定: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如通讯工具、计算器、等;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3.开考后在考场内随意讲话、交头接耳、互打手势或有其它明显不正常行为的(可以类推为违纪);

4.不服从监考老师监督,并顶撞监考老师的(如有此举,加重处分);

5.未经监考老师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

6.考试结束铃响后不听监考老师劝告继续答题的;

7.不按要求私自带走该科试卷或答题卡的;

8.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五条 考生作弊认定: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和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3.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4.擅自交换位置或替他人代考;

5.在答卷上有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字画;

6.相互校对答案或交换试卷,帮助他人做题;

7.其他作弊行为。                                          

第六条 考生考试违规违纪的处理:

1.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有上述违规违纪行为,将处以警告及以上处分,处理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通报处罚决定,并通知家长,下学期开学初限制报到;

2.有第四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3.有第五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本次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零分处理。

4.考生有严重作弊行为的,违纪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将记录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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